《无魂之城之进化》简介:末日将至,丧尸来袭……“我!”邹晓军,带领一群幸存者为了逃离这个可怕的地域而拼命着,每天都要提心吊胆,生怕会加入“丧尸军团。”其中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们,有的嚣张跋扈,有的诡计对端……人心隔肚皮,我分辨不出到底哪个是好人,哪个是敌人……这样的世界激发了每个人心里最丑陋的一面。发生的一切难道仅仅是巧合吗?而其中隐藏着不可告人的天大秘密,竟然和我有直接的关系。或许,这个“我”根本就不存在,或许……我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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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魂之城之进化 第1章 幸存者 试读
刚刚我所说的,就是三个月前发生的事,现在是12月22日,还有9天就是新年,我所在的城市成为了死城,我叫邹晓军,马上29岁了,三个月前,士兵、警察和老百姓,几乎都有人成了见人就咬,见肉就吃,没有思想只有暴虐的丧尸。那个可怕的夜晚过后,不管是正常人还是丧尸,都跑到街上来,由于那晚之后部队再没有派给食物,人们只有出来觅食,而丧尸也要吃人,军队一次次地控制和消灭,可奇怪的是,军人被丧尸吃掉而一点点的减少,却没有援军赶到,渐渐地,丧尸开始多了起来,数目大大超过了正常人。
在丧尸还不算太多的时候,我就冒着生命危险收集枪支弹药、食物和水,放在我唯一可以呆着的小货车里。晚上我不敢出来,不是,就算是白天我一样要躲在车子里,外面全是丧尸,我不敢呆在建筑物里,如果被他们包围就无法脱身,可满是武器的我却不敢贸然开一枪,不只是我没有接受过训练,我也害怕开枪的响声会引来更多的丧尸,而且弹药和生命都是有限的,我不得不珍惜。我只想离开这个城市,可城市的出口都设了路障,凭我一个人的力量根本无法清除,汽车无法过去,如果我一个人步行是可以离开的,但是一切用于生存的物资都在小货车里,寒冷的冬天我还需要它来取暖,离开了小货车的我无异于等于慢性自杀。和外面联系不上,部队依然没有增援,想离开这里几乎成为不可能。
我不仅一次再想这是为什么呢?未来要怎么样呢?下一步我要怎么样呢?我会成为他们那个样子吗?成为他们那样去吃活生生的人会是什么感觉呢?一些早期变成丧尸的人由于没有食物已经死亡,稍晚一些的丧尸身上也开始腐烂,但还如行尸走肉般的逛大街,新鲜的丧尸在搜索着还没有变成丧尸的人们,例如我。
虽然我不知道未来如何,不过我总结了过去三个月来的事件过程,还写在日记本上,希望有一天能够让别人看到。当然这是我的猜测,不过我很相信自己的猜测:“一直以来,人们相信发烧的人都会被送进医院,悄悄的被人道毁灭,不知什么原因,几条军犬也被感染,军队消灭了被感染的狗,老张三人挖出还没来得及焚烧的狗煮来吃,吃完后三人中招,这也许就是事件的起因,军队派人去消灭老张三人,同时有人受伤,回来时碰到居民动乱,还有没有被消灭的病狗咬伤了人,两件事赶到了一起,到了晚上,消灭老张时受伤的士兵变成丧尸开始袭击其他的士兵,被狗咬伤的人变成丧尸咬伤了身边的居民,特别行动小组奉命“平事儿”,指挥官错误的估计了形势,在还没有消灭现有丧尸的前提下,他就让受感染的和没收感染的人同时走出来,结果导致受感染的人变成丧尸袭击没受感染的人,而使得丧尸大面积增加,特别行动小组和指挥官在弹尽粮绝之后全部变成丧尸及光荣了。于是事态一发不可收拾,三个月下来,这个只有30万人口的小城市的人死的死,逃的逃,丧尸横行,乱成一片,变成了及其危险的——死亡之城。
下雪了,这是一场可以让地面变白的真正的雪,在我们北方,入冬时落在地面上就化了的雪花算不得雪,只有地面被雪覆盖,一片银装素裹才能叫真正的雪,回忆过去,每一年入冬的时候我都期盼第一场雪的降临,雪不但美丽,还能净化空气,可我更希望这场雪能杀掉肆虐的病菌,而此时我却完全没有欣赏雪景的心情,不只是害怕,就这满是丧尸和死尸的街道哪里谈得到什么“雪景?”三个月间我能不发一枪平安的度过,也和我平时就养成做人低调和耐得住寂寞的性格是分不开的。
丧尸没有思维,它只会攻击它看得见的人,首先是别要让它看见你,他的嗅觉并没有狗那么灵敏,最可怕的是碰见狗,狗比丧尸灵活,而且离老远它就能闻出你是人还是丧尸,多亏了小货车,不然我早就命丧狗口了。我每天在小货车里打开暖风取暖,睡觉,军营旁有油罐车,虽然不知道还剩多少油,不过油罐的体积是超大的,暂时可以用它给我的车加油,饿了就到后面的车厢里拿吃的,那都是我每次冒着生命危险去便利店或超市拿到的不容易变质的食物,躲在当时我们几个煮狗肉的小公园里,那里很偏僻,所以我自信没有丧尸会来到这里,有时我甚至还能升起篝火架起柴锅享受一顿热食。只是三个月没理发刮脸和洗澡,人变得衣衫褴褛,蓬头垢面,像个乞丐一样。
经过我长时间研究发现,人被咬了多长时间变成丧尸呢?这要看咬他的丧尸来定了,一般刚变成丧尸的新尸由于病毒没有吸收得特别充分,被新尸咬到需要大概大半天甚至一天的时间变成丧尸,如果被感染很久的老尸咬到,那么最快两个小时就会变成丧尸,而刚变成的丧尸也逃不过被丧尸吃掉的命运,丧尸保持了大部分肉食动物的本能,不吃腐肉,只要你身上的肉还没有腐烂,就算你荣幸成为丧尸家族的新成员,也免不了被你的同类开膛破肚。也正因为这样,丧尸的数量比想象中少一些,我乐观的想,也许能熬到他们都饿死了,而我没死,我不就能逃出去了吗?
事实并非我想象中那么简单,很快,我的车开始冒黑烟,经验告诉我,入冬时的汽车该换三滤了,(机油滤清器、燃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不然我挺得住车也会挺不住的,我过去的公司不远的地方就有一家汽车修配厂,那里面应有尽有,可我从来不敢冒然开车四处乱转,而这次不得不冒一次险。我开着车向修配厂开去,不时有零散的丧尸用那双诡异的黑眼注视着我,我想加速,又怕油门踩得狠发动机的声音引来他们,一路上战战兢兢地来到了修配厂。由于这是个小修配厂,还没有自动升降平台,只有一个地沟,人可以到下面,这样就可以操作汽车底盘了,我把车开到地沟上,车头向外,挑选了准备更换的零件和机油,快速的在车里换好了一个零件,剩下的排放旧机油和更换燃油滤清器需要下地沟,弄了大半天搞定后,正准备从地沟里出来,几个丧尸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我的货车旁了。
一个丧尸弯下腰看到了我,说实话,至今我也忘不了他那张可怕的脸,虽然丧尸我见过不少,但是这么近距离的和丧尸接触还是头一次,那个丧尸右半边脸上的肉已经没有了,估计是被别的丧尸咬的,左边脸也烂的差不多了,后槽牙都露在外面,这是我提到过的最典型的“老尸”,我吓得头发都竖了起来,看过他的脸后,我都忘记再去观察其他几个丧尸,一心只想着脱身,那个丧尸吼叫着要下来。我的武器都在小货车的车厢里,我上不去自然是拿不到,低头一看,地沟里还有一个给车轮卸螺丝的摇把,一个手推型的千斤顶,千斤顶太重,使不动,那个摇把拿着倒挺乘手,我拿起摇把壮着胆子朝他的头砸去。
也不知是紧张还是我的小宇宙爆发,这一下使出我平生最大的力气,一下子将他打翻在地,紧跟着后面几个丧尸也陆续下来,我二话不说,一摇把一个,把他们统统打倒。我踩着他们的身子朝上面爬去,几个丧尸抱着我的腿就开始咬,好在冬天我穿的多,那几下都没有咬透我穿了三层的裤子,不过他们抓着我的腿使我走动不得,幸好旁边有个千斤顶,我扶着它才没有倒下去。我绝望的大喊着,使劲的挣扎,那些丧尸的力气都出奇的大,我一个人怎么也逃不出去,无奈之下,我拿着摇把朝着他们的头部狠砸,一个接着一个,轮番轰炸,同时双腿尽量别碰到他们的嘴。那个老尸由于面目可憎,我对他格外照顾,可能他全身都快腐烂了,还没等砸死他,肚子就被我踩得连肠子都流了出来,老尸干嚎了几声就此不动,这一下少了一个劲敌。我再接再厉,又砸烂旁边一个比较壮的丧尸的头,剩下两个都是女尸,还是女的力气小点,不过那叫声着实让人受不了,本来正常女人尖叫时声调就很高,这变成丧尸后叫声简直比海豚音还要高八度,还略带点沙哑,而且声音巨响!恐怖的尖叫让我心惊胆战,心里一没底,用力挥舞着的摇把竟然脱手了,让我甩出去很远,这下我的心凉了半截,心想完了完了,看来今天就是我的忌日……
两个女尸向我爬了过来,手上没有了武器,我本能的向后退,却差一点被旁边的千斤顶绊倒。危急时刻不容细想,就算手里有一把稻草我也会毫不犹豫地砸向她们,我使出吃奶的劲儿,抬起了千斤顶压在两个女尸的身上,两个女尸顿时动弹不得,这一下似乎激怒了她们,女人特有的可怕尖叫声更响了,虽然这大号的千斤顶一时压不住她们,不过也暂时限制了她们的自由,我跨过千斤顶踉踉跄跄地总算爬出了地沟。
从地沟里出来,我仿佛获得了新生一样,还没从刚才的惊险中缓过神来,就看见后门大开,雪地里几十双怪眼齐向我射来。原来我早就被丧尸包围了,低声的吼叫阵阵响起,我的“人气”开始令他们兴奋起来。
这时我的心沉到了谷底,看来这第一场雪是准备迎接我即将步入崭新的丧尸生活而下的。此时在我的脑海里简短地做了一下总结,为什么丧尸会进入修配厂?我承认他们看到我了,但没想到会来得那么快,那么多;修配厂为了车辆进入方便前后都有门,而前后门均没有上锁;为什么下车时我没有随身带武器,因为我本来没有主动去招惹丧尸的意思,而且为了进地沟换零件带着武器不方便,所以没想到如今这样的非常时期,无论什么时刻都要把枪支戴在身上。这就是没当过兵的人对于武器的不重视而造成的后果!武器都在车厢里,可却被我锁着,丧尸绝不会给我开锁的时间,一切都完了……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我却听到不远处传来咚咚的迪斯高曲,声音越来越近,同时伴有摩托车的轰鸣,这群丧尸也听到了,齐齐地回过头去。一切来得太突然,我惊呆了,最近以来,我还没看过一个正常人,也从来没有正常人来过这里,心想丧尸应该不会骑摩托,也不会做骑着摩托还放嗨曲这么无聊的事情,那么一定是有正常人在外面。
一声响哨,丧尸们纷纷回头,说心里话,平生第一次听到这么漂亮的响哨,又响又脆,而且此起彼伏,这要是在演唱会上或是要吸引美女注意的情况下来这么一下子,保证效果超好。我想丧尸们如果有思想的话一定也和我的感觉一样,他们很快被响哨吸引。
我趁着丧尸们走出去的时候赶紧哆哆嗦嗦地打开车厢门,拿起一把95步枪,牢牢地握在手里。外面的嗨曲停了,紧接着就是电锯的轰鸣声、电棍的噼啪声、丧尸的嚎叫声……我想我不能闲着,在和外面的人共同战斗暨胜利会师之前,我先试试步枪的威力吧,也好别让外面的人小瞧了。地沟下面还有两个女尸,我平静了一下心情,毕竟这是第一次开枪,而且是对着应该是“活生生”的目标开枪,手不能哆嗦,过去玩过电子游戏,枪也打过不少,可现在是要动真格的了。
其中一个女丧尸的头冒了出来,看见她的脸我心里也发毛,不过不容细想,打开保险拉上栓,怕打不准,把枪口几乎贴到了她的额头上,扣动扳机!“呯!”的一声,女尸应声倒地,压在了另一个女尸的身上,这一下后坐力震得我手臂发麻,我定了定神,对准压在下面的女尸,射了三连发,两个女丧尸就这样被我漂亮地解决掉了。看着“战果”我很得意,出师告捷,此时的我对丧尸的恐惧似乎也克服了,心想外面就算没人帮我也不怕了。我摆好准备战斗的姿势,走了出去。
走到外面,看到两个全副武装的年轻人正在和丧尸们搏斗,两个人都穿着皮衣牛仔裤,头上戴着摩托头盔,看起来非常酷,他们俩完美地配合着,一个拿着二尺长的大型电棍,一个拿着电锯,拿电棍的用电棍在丧尸的头上一点,丧尸就抽搐着倒下,拿电锯的顺手就割了他的脑袋,而来不及用电棍时,电锯就直接朝他们的脑袋上招呼,几下就解决了七八个丧尸。
丧尸虽然数量占优,可惜武装到的仅有牙齿,哪里是那两个人的对手,而且这两个人看来对于大战丧尸已经算是轻车熟路,不但不紧张,简直就像是在做游戏一样。此时的我也应该加入战团,虽然他们带着头盔看不清他们的长相,不过我清楚这两个绝对是正常人,而且是救了我的人,作为一个男人而且还有比他们更厉害的武器,我绝不能袖手旁观。我小心翼翼地举起枪,对准外围的丧尸。此时丧尸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两个人的身上,忽略了我的存在,我在后面,一枪一个,干掉了剩下的丧尸。
此时的雪似乎小了一些,雪花飘过,三个男人呈三角形矗立在一群被自己解决掉的丧尸尸体的中间,步枪、电锯、警棍……一切又恢复了平静。这情景颇有些武侠小说的味道。两个人同时摘掉了头盔,我才看清他们的真面貌:其中拿着电锯的人,是个25、6岁的小伙子,大概182公分的个子,身材又高又壮实,短头发;单眼皮,样子挺帅也挺MAN,颇有些韩国男星派,那个拿电棍的好像还是个孩子,大概也就22、3岁吧,比他矮一点,174公分左右,差不多和我一般高,胖乎乎的,但看起来也还算结实,不是那种虚胖,一双乌黑的大眼睛还透着稚气,圆圆的脸蛋厚嘴唇,给人的感觉特别憨厚,而且也挺有喜感,我估计这长相当个偶像恐怕没戏,不过当个让人喜闻乐见的小品演员什么的绰绰有余。
“大哥,你有枪啊?”高个子单眼皮的年轻人说道。
“啊!你们从哪里来的?怎么来到这里的啊?”我反问道。看到他们身后不远处停着辆军绿色的四轮越野摩托,摩托车的尾部横着一个圆柱形的大音箱,刚才的嗨曲应该就是从这里发出来的吧。
那个小胖子显然对我手上拿着的95式步枪非常感兴趣,眼睛一直盯着看。高个子的帅哥对我说道:“我们从L县逃了出来,正要到L城,我们的食物和油都不多了,L城是个大城,想去那里碰碰运气,来时的公路不能走了,全是抛锚的汽车和丧尸,费了好大一圈才来到这里,出口都被路障挡住了,我们的汽车进不来,只能骑摩托进来探探道,大哥,这里除了你还有没有活的?”
原来不止我这里变成了这个样子,L县看来也被丧尸占领了。L县是和我在的D市差不多大的地方,只不过一个是县级市,一个则是真正的县,这两个地区都隶属于L城的管辖,L城是个地级市,人口有约80万左右。
“有没有活的我也不知道,我好久没出门了,一直躲在货车上,这不头一次出门就遇见丧尸了。”我答道。
“大哥,这里有吃的没?还能出去不?去L城这里是必经之路,麻烦你给领个道呗。”小胖子问道,而眼睛还是没有离开我手里的枪。
我摇了摇头:“能出去我早就出去了,出口的路障开车肯定过不去,这里离L城还有30多公里,前面什么情况也不晓得,我一个人没了车根本不可能活着走到那里。”我没有回答食物的问题,因为毕竟资源有限,刚认识的人也不了解,和他们共享资源是个该合计合计的事。
他们两个人听我说完后退了几步,低下头悄悄地商量着什么,不一会,高个子帅哥走过来对我说道:“大哥,帮个忙呗?”
“什么忙?”我问道。
“出口旁有辆面包车,是我们的,车上有我们的同伴,可是路障挡着进不来,你能不能协助我们把路障挪开,我们食物不多了,这里好歹应该有些吃的吧?”
我想了想,人多力量大,如果我们互相帮忙的话,没准求生会更容易些,再说挪开了路障,就可以来去自如了,他们想进来补给,而我想逃离这里,两者之间并不矛盾,唯一让我担心的就是资源共享,不过部队驻扎的地方还有口粮,我车上的食物也足够我单独开车去L城,只要能挪开路障,一切的难题都可以迎刃而解。
我爽快地答应道:“好吧!”
两个人骑上四轮摩托,那咣咣的嗨曲再一次响起来,我赶紧制止,这样会招来丧尸的,两个人真是年少无知,这时候玩酷给谁看啊?他们倒挺听话,关掉了音响。我开着小货车在后面跟着,不一会来到了入城的道口处。
几块巨型石头打造成的路障,别说汽车,连坦克也过不去,路障外面停着一辆考斯特,车上的人们纷纷看着我的小货车。小胖子从摩托车后面跳下来:“张叔,我们找来帮手了。”车上的人陆续下了车,司机是个五十岁左右的男子,看起来很和蔼,微笑的朝我招了招手,旁边站着一个瘦瘦的男子,年纪比我小不多少,26、7的样子,皮肤很白,头发一根根地立起来,右耳还扎着耳钉,看见我突然拍着手笑道:“太好了,我们终于有救了。”我一眼就看出了这个男的绝对是个二椅子,而且又椅子又二,一个大男人兴奋的时候居然会拍手,而且是双手食指大张,紧贴着胸部来拍,拍完手后还一手摸着胸口一边松口气,好像只凭多看到了一个人就认为大难已经过去了的样子。后面跟着三个,两个女人和一个孩子。
“我叫韩东,他是我堂弟,叫韩林。”高个子的帅哥指着旁边的小胖子对我说。小胖子对我笑了笑:“叫我小林子吧。”紧接着,韩东开始依次给我介绍:司机叫张志刚,论年龄我们都叫他张叔,打耳钉的叫金洪生,这个三十多岁的中年妇女叫田丽萍,大家都叫她田嫂,年轻一点的叫冯雅欣,这个小孩子叫小虎,是田嫂的儿子。
我粗略地观察了一下,张叔是个标准的北方中年男子,微微的啤酒肚,憨厚的国字脸,一脸的和蔼,看起来就是个比较容易亲近的人。金洪生皮肤白白嫩嫩,是个标准的娘娘腔,不过说句公道话,长得真算是不错,如果不是娘娘腔,绝对是个标准的奶油小生,就算这样,要是做个变性手术变成真正的女人,稍重口味的男人也能欣然接受。田嫂有些微胖,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看她的气质,应该是个精明能干的女人。她的儿子小虎是个10岁的胖男孩,论身材,简直就是个小一号的韩林,人如其名,长得虎头虎脑,眼睛和他妈妈长得一摸一样,圆圆的胖嘟嘟的脸蛋,睫毛还特别的长,实在是招人喜欢。
看到冯雅欣,我呆了一呆,并不是她有多么漂亮,当然她很漂亮,但绝不是那种只看一眼就认为她是个大美人的那种,她24、5岁的年纪,白皙的皮肤,个子也不高,看起来小家碧玉的,样子特别清秀,用个综艺节目里时髦的话讲,叫“国民妹妹”,气质是属于周冬雨、文根英那种的。当然,呆了一呆的缘故是因为冯雅欣是我的理想型。
我依次和他们握手,张叔的手宽大厚重,金洪生的手和女人的差不多,皮肤细腻而且软软的,田嫂的手也软软的,不过挺厚实,冯雅欣的手我只握了半个手掌,脸就不由自主的红了。不过我胡子拉茬的估计她也看不出来。我又摸了摸小虎的虎头,表示很喜欢这个孩子,小虎拉着妈妈的手,朝我礼貌地笑了笑。
打好招呼后,我们开始研究正题,商量了半天,最后统一了挪开巨石的方法,面包车上有汽车专用的牵引绳,决定绑在巨石上,然后用车的力量把巨石挪开,但是牵引绳的力量绝不可能承受得住巨石的重量,估计巨石没等挪动绳子就会崩断,所以需要另一个牵引绳同时绑在我的小货车上,由两辆车一起发动的力量,也许会挪开巨石,不需要全部挪开,只要能够争取到让汽车通过的宽度就够了。正好我的车上也备有牵引绳,不过巨石太大,绳子又太短,如何能绑住巨石呢?还是韩东有主意,他拿了一个铁锤,对着巨石的根部猛砸,石屑四溅,慢慢的,露出了里面的钢筋,原来巨石是由钢筋混凝土铸造而成。砸出了钢筋就好办了,我们把牵引绳绑在裸露在外面的钢筋上,巨石里面是我的车,外面是张叔的车。就这样,两台车一起启动,缓缓地挪开了巨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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